1. 歐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
簡介
2009年6月30日,歐盟發布2009/48/EC,Toy Safety Directive,簡稱TSD,該指令取代了舊版玩具指令88/378/EEC,新指令于2013年7月30日全面生效。
適用范圍
為14歲以下兒童使用而設計或者供其玩耍的產品。
CE
玩具產品必須有CE標識方可進入歐盟市場
協調標準(強制性標準)
EN 71-1 物理與機械
EN 71-2 易燃性
EN 71-3 特定元素的遷移
EN 71-4 化學物質及相關活動的實驗裝置
EN 71-5 非實驗裝置的化學玩具
EN 71-7 指畫顏料
EN 71-8 家用活動玩具
EN 71-12 N-亞硝胺和N-亞硝基化物質
EN 71-13 嗅覺板玩具,化妝品套裝和味覺玩具
EN 71-14 家用蹦床
EN 62115 電動玩具安全
EN71系列中非協調標準(自愿性標準)
EN71-9 有機化合物限值要求
EN71-10 有機化合物樣品準備及物質提取
EN71-11 有機化合物分析方法
2. 其他玩具相關法規/指令
REACH SVHC
REACH 附錄XVII
POPs法規
2014/30/EU 電磁兼容指令(EMC),帶電玩具須符合該指令
2014/35/EU 低電壓指令,交流電供電的玩具需符合該指令
3. 符合性聲明 VS CE證書
符合性聲明DOC是必須的,而CE證書則不是必須的。
4. 歐盟授權代表
玩具產品如果不是在歐盟生產,則必須由進口商、經銷商或者第三方擔任授權代表。